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 中央社会工作部 民政部关于发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合规指南》的公告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四条

行业协会商会按照要求承担相关职业资格认定工作的,不得收取除考试费、鉴定费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举办职业资格考试的行业协会商会不得组织与考试相关的培训并收取费用。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中央社会工作部 民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