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对在无军籍职工服务管理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军休干部安置管理表彰范围。

制定机关
退役军人事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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