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服务管理办法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三条服务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提高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服务管理能力。制定机关退役军人事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