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服务管理办法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二条服务管理单位应当配备档案管理设施,妥善保管无军籍职工档案,提供必要的档案利用服务。制定机关退役军人事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