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五条

海关依法对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者以及备案原料种植、养殖场开展稽查、核查。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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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