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 第四十二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三章 食品出口第四十二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向住所地海关备案,备案程序和要求由海关总署制定。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