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第三章 食品出口

第四十二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向住所地海关备案,备案程序和要求由海关总署制定。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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