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和校长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八条
第三章 基地建设
第八条
国培基地遴选应按照相关院校提出申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择优推荐,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组织专家遴选确认的程序组织实施。教育部和有关部门所属高校可直接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提出申请。
- 制定机关
- 教育部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基地建设
国培基地遴选应按照相关院校提出申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择优推荐,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组织专家遴选确认的程序组织实施。教育部和有关部门所属高校可直接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