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和校长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考核评估

第二十五条

国培基地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部将撤销国培基地资格和相关支持:

(一)提供虚假材料获得国培基地资格;

(二)评估周期内累计2年未承担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或教育部统一发布的教师培训项目;

(三)全面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连续2年年度评估结果均为不合格的;

(四)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五)利用国培基地资格或影响牟取不当利益;

(六)未履行相关职责或其他依法依规终止的情况。

制定机关
教育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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