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和校长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四条
第五章 考核评估
第二十四条
全面考核评估和年度考核评估结果均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级。一个任务周期内,全面考核结果为优秀或各年度评估结果均为优秀的,可在下一任务周期内自动延续国培基地资格;全面考核结果为良好或合格的,持续加强建设指导,并作为下一任务周期备选基地;全面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得参与下一任务周期国培基地遴选。
- 制定机关
- 教育部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五章 考核评估
全面考核评估和年度考核评估结果均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级。一个任务周期内,全面考核结果为优秀或各年度评估结果均为优秀的,可在下一任务周期内自动延续国培基地资格;全面考核结果为良好或合格的,持续加强建设指导,并作为下一任务周期备选基地;全面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得参与下一任务周期国培基地遴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