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和校长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和校长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国培基地)按照“国家统筹规划、省级建设支持、基地主体运行、校企协作共建”的原则展开建设,旨在通过示范引领,带动各级各类培训基地规范建设,打造一批高素质专业化培训和管理团队,提高培训基地组织管理、项目策划实施、支持保障和可持续发展等能力,为培养适应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教师和校长队伍奠定坚实基础。

制定机关
教育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