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和校长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七条

第四章 工作任务

第十七条

国培基地要主动参与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职教国培”示范项目、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计划等国家级培训任务,积极承接地方、学校和行业企业的相关培训任务。

制定机关
教育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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