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和校长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和教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全国职业教育教师、校长培训基地建设管理,打造一批国家级培训样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 制定机关
- 教育部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