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工作规程》的通知第七条
第二章 配备、选聘与基本条件
第七条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规范,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爱农业,关心农民,忠于职守,尽职尽责,乐于为农业农村发展做出贡献;
(二)能够准确理解和宣传农业农村政策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关法律法规;
(三)熟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设立运行规则,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配备、选聘与基本条件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规范,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爱农业,关心农民,忠于职守,尽职尽责,乐于为农业农村发展做出贡献;
(二)能够准确理解和宣传农业农村政策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关法律法规;
(三)熟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设立运行规则,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