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第四章 应急处置

第三十八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可以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交通运输工具、相关设备和其他物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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