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四章 应急处置第三十三条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部署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