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十条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对在创建申报、验收、动态评估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城市,取消已获得的创建资格或“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称号,并不得参加今后的公交都市创建。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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