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验收命名

第三十一条

交通运输部将验收合格的创建城市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交通运输部将公示期间收到的意见建议反馈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督促有关城市整改,并通过专家复核等形式,确认验收结果。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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