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定期开展公交都市建设经验总结和交流,加大对公交都市建设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电视、广播等方式宣传公交都市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和建设成效,积极营造支持创建工作、体现创建成效的舆论氛围。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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