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
创建期间,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辖区内公交都市创建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掌握创建工作动态,定期通过现场检查或暗访等形式进行督导,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创建工作进度滞后、与评价指标目标值差距较大的创建城市,要督促其认真分析问题根源,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创建任务。交通运输部通过组织召开会议、现场调研、经验推广等方式对创建工作进行指导。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