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驻外非外交人员的年休假,按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的其他单位工作人员的年休假,参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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