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机关档案管理规定第七条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

机关应当建立由机关分管档案工作的单位负责人、办公厅(室)(或承担办公厅(室)职能的部门,下同)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档案工作协调机制,协调处理本机关、本系统档案工作重大事务和重要事项。

制定机关
国家档案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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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档案管理规定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