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机关档案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

第五章 信息化建设

第五十八条

纸质档案数字化按照《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 31)执行,录音录像档案数字化按照《录音录像档案数字化规范》(DA/T 62)执行。其他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机关应当积极实施纸质档案数字复制件的全文识别,将现有图像数据转化为文本信息,便于检索和开发利用。

制定机关
国家档案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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