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的通知 / 第十条独立法条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的通知第十条第十条在违法所得认定时,对当事人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依据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定已经支出的税费,应当予以扣除。制定机关能源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