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三章 伤残证件和档案管理第十九条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建立伤残人员资料档案,一人一档,长期保存。制定机关退役军人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