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国外特许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按照本办法执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特许人参照本办法执行。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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