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综合保税区实行封闭式管理。 除安全保卫人员外,区内不得居住人员。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