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四章 安全防护与质量保证第二十二条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戴个人剂量计。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