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2007年12月28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45号)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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