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资格管理规定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资格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资格证书。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