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资格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第二章 证书申请与颁发

第十五条

资格证书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及聘用单位;

(二)焊接方法;

(三)有效期限;

(四)证书编号。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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