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 / 第八条独立法条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第八条第三章 督导评估组织实施第八条省级教育督导部门对全省(区、市)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进行抽查,督促市、县两级教育督导部门按要求开展工作。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