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 / 第六条独立法条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第六条第三章 督导评估组织实施第六条督导评估工作由教育督导部门会同教育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