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第四章 督导评估工作要求第十三条各地要为幼儿园督导评估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支持开展评估研究和培训。切实加强评估队伍建设,提高评估人员专业能力。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