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乡镇法律服务业务工作细则第八十七条

第九章 附 则

第八十七条

城市街道法律服务所办理各项法律服务业务,参照本细则执行。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乡镇法律服务业务工作细则第八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