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乡镇法律服务业务工作细则第七十六条

第八章 协助办理公证

第七十六条

乡镇法律服务所可以在本地区公证处指导下,协助办理有关公证事项,为本乡镇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办公证提供帮助。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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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法律服务业务工作细则第七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