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乡镇法律服务业务工作细则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乡镇法律服务业务工作细则第三十一条第三章 代理民事、经济、行政诉讼第三十一条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代理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尊重审判人员,态度谦虚严肃,发言文明通俗,说理透彻有据,请求合法合理。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