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乡镇法律服务业务工作细则第三十条

第三章 代理民事、经济、行政诉讼

第三十条

委托人除特殊原因外,应当与代理人共同出庭;代理离婚案件,必须有委托人共同出庭。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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