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乡镇法律服务业务工作细则第十八条

第二章 担任法律顾问

第十八条

聘请方根据需要,可以聘请提供全面服务的常年法律顾问,也可以聘请专项法律顾问,具体形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担任法律顾问,应当在聘应合同中明确规定法律顾问履行职务的方式和时间,法律顾问因故不能按时履行职务时,应及时通知聘请方。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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