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的通知第九条
第四章 委 员
第九条
委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教指委会议,行使审议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教指委的各种调研、评估、评审、评议、咨询等活动。
(三)知晓教指委有关规定、决定和意见,依照规定查阅相关资料。
(四)对高等教育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 制定机关
- 教育部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四章 委 员
委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教指委会议,行使审议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教指委的各种调研、评估、评审、评议、咨询等活动。
(三)知晓教指委有关规定、决定和意见,依照规定查阅相关资料。
(四)对高等教育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