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的通知 / 第七条独立法条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的通知第七条第三章 组 织第七条教指委总秘书处设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联系各教指委工作,建设教指委工作交流网站,发布政策文件、工作通知,加强各教指委沟通联系。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