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的通知 / 第四条独立法条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的通知第四条第三章 组 织第四条教指委一般按照专业类设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综合类、课程类、专项工作类等教指委。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