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的通知第十二条

第四章 委 员

第十二条

副主任委员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主任委员做好教指委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

(二)受主任委员委托召集并主持教指委会议,确定会议议题。

(三)协助主任委员或受主任委员委托组织制定教指委年度工作计划。

(四)协助主任委员指导秘书长做好工作。

制定机关
教育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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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的通知第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