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第三章 关联交易 / 第四节 禁止性规定

第三十六条

持有银行保险机构5%以上股权的股东质押股权数量超过其持有该银行保险机构股权总量50%的,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可以限制其与银行保险机构开展关联交易。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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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