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第三章 关联交易 / 第四节 禁止性规定

第三十三条

公司治理监管评估结果为E级的银行保险机构,不得开展授信类、资金运用类、以资金为基础的关联交易。经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认可的除外。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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