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新闻出版署于1997年12月30日发布施行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本办法施行前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其他规定不再执行。

制定机关
国家新闻出版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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