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七条《准印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按照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一确定的格式制作。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