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内部资料管理的情况,对本办法规定的内部资料的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作出具体规定,也可以规定由副省级以下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承担部分审批职责。
- 制定机关
- 国家新闻出版署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附 则
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内部资料管理的情况,对本办法规定的内部资料的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作出具体规定,也可以规定由副省级以下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承担部分审批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