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基金评价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保存有关文件和资料的,责令改正,单处或者并处警告、罚款。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