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商业银行及其股东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充分披露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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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