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七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以及经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参照适用本办法,银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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